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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證移民槍殺父子 庇護城市法成箭靶   

( 本報記者胡健宏三藩市報道 )

上月末在三藩市發生的三父子遭槍殺案,因疑犯曾犯事而且是無證移民,令該案成為不少人攻擊三藩市「庇護城市」法案的有力武器。不過華裔民權人士一致指出,庇護城市法案的目的是為了保護更多人免受傷害和獲得服務,而不是要包庇罪犯,並希望公眾不要誤解,庇護城市法案事實上准許警方向移民執法機關通知已定罪的無證移民。

庇護城市法案遭挑戰

今年6月22日49歲的父親Tony Bologna與兩名分別20和16歲的兒子駕車回家時,在經過Excelsiro區一條狹窄街道時,因為與兇手駕車迎面相對阻礙對方,在退讓時卻被人連開數槍,Tony Bologna與20歲的長子當場身亡,坐在後座的16歲兒子傷重送院後不治。兩天後三藩市警方逮捕疑犯Edwin Ramos,媒體之後披露Ramos曾犯案以及沒有合法身分,不少人為此將矛頭指向三藩市的「庇護城市」法案,稱Edwin Ramos一早被遞解出境的話便不會令這個悲劇發生。

保護移民及公共安全

華人權益促進會政策統籌黃美瑜指出,三藩市的「庇護城市」法案並不是用於包庇罪犯,而是為了保護無證移民在目睹罪案發生或遭遇危險時,可以無所顧忌主動向警方報告,從而可以更多地保障公眾安全。她強調,事實上該法案並不會凌駕於聯邦和州法律之上,警察局亦會根據有關的程序通知移民局執法機構。而在此案上,據媒體披露縣警部門已經通知過移民局,只是遲遲沒有收到移民局回音而已。

華人權益促進會行政主任潘偉旋指出,三藩市經常有不幸的事情發生,疑犯的移民身分與案件本身是兩件截然不同的事情,並不能單純地將此案的發生歸咎於疑犯的無證移民身分。

莫要一竹竿打沉一船人

前聯邦民權委員李艷虹指出,「庇護城市」法案是保護而不是包庇,所保護的除了無證移民的權益之外,亦保護了公眾的安全。

李艷虹覺得有時候過度突出某些案件的某些情況,很容易令公眾產生誤解,但是不論任何事情都好,不能夠一竹竿打沉一船人,不能因為某個案件,就認定無證移民都是罪犯,無證移民都是壞人。她舉例,90年代初期由於有些華裔青少年牽涉某些犯罪活動,警方當時非常針對華裔青少年,只要有兩三個華裔青少年走在一起,就會被照相並放進青少年檔案內,後來社區提出嚴重抗議後警方才取消有關的做法。

移民政策中心有報告指出,雖然自1994年以來美國的無證移民數量成倍增加至1200萬,但全國的暴力案件減少了34.2%,財產罪案件亦減少了26.4%。而在18至39歲男性(該年齡層在監獄人口中佔絕大多數)當中,3.5%在美國出生的被判入獄,5倍於外國出生的人(0.7%),這同樣反映在各個族裔上。例如外國出生的拉美裔只有0.7%被判入獄,8倍低於在美國本土出生的拉美裔。在外國出生的華裔/日裔,只有0.2%被判入獄,比本土出生的0.7%要低3.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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